“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在我省体育系统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为主要内容的体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更加深入,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法治化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依法治体能力进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适应“十一五”期间我省体育事业发展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新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工作进程,保障体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我省体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我省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体育工作实际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工作进程,为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法治河南、平安河南,实现中原崛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适应我省工作大局,紧密结合体育事业对法制建设的现实需要,通过未来五年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我省体育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体能力明显提高;各级体育部门依法管理体育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进一步壮大,体育地方性法规滞后现状和法制工作环境明显改善。
(三)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省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的目标和要求,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省体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构建和谐中原、美好中原、富裕中原服务。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体育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寓教于乐,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提高群众。
——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要从体育工作的实际和体育队伍的特点出发,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创新形式,务求实效。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拓宽宣传途径和渠道,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密切联系依法治体的生动实践,研究、发掘更多更新的群众看得懂、听得懂、记得住、易于接受的形式和手段,反对作表面文章,克服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的法律制度。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体育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培养宪政精神,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体育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结合我省体育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体育法》是发展体育事业的基本纲领,它与《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反兴奋剂条例》等重要的体育行政法规,以及众多的体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起,构成了体育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是体育管理实践的基本法律依据。要紧密围绕这些体育行政法规,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扩大体育法规知识的社会影响,为迎接北京奥运会、推动全省体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和谐的法制环境。
(三)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在积极策划、组织大型体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重点做好编制符合我省体育队伍特点的普法教材、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开辟法制学习园地、创建法制宣传网页等日常普法工作,大力开展经常性法制学习教育活动,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四)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体。继续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体育法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做好我省体育系统依法治体工作,建立和完善体育行政执法体系和工作制度,加快推进体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努力提高体育系统法制化管理水平。切实加强我省地方性体育行政法规立法工作,积极构建体育法制建设体系。紧密结合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体育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结合运动员、教练员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运动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为我省体育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一)我省体育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宪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深入学习各种普法教材,及时了解并掌握体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增强体育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体。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理念,强化依法管理体育工作的观念,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执政能力。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规范化、制度化,继续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三)公职人员要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公务员录用时要注重测试应试人员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中,要逐步加强对有关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增强公务员法制学习效果。
(四)广大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反兴奋剂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运动员普法手册》、《体育法规知识读本》等适合自身特点的普法教材,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和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根据众多未成年运动员的特点,加强有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教育,强化有关赛风赛纪等方面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增强运动员、教练员的法制观念,提高其遵纪守法、文明比赛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增强为国、为省争光意识。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各级体育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国家、省“五五”普法规划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根据国家、省“五五”普法规划和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地方和单位“五五”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实施工作意见,报省体育局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至2010年。各级体育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国家、省“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具体组织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领导和监督。各级体育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并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要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加强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保障本规划的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级体育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切实保证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各级体育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在招录公职人员工作中,积极吸收法律专业人才,充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鼓励和支持法律知识丰富、业务实践能力强的干部到体育法制部门领导岗位上工作。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各级体育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在继续巩固传统宣传教育方式基础上,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宣传形式。要结合实际,积极借助大型赛事和全民健身、全民健身周等活动的社会效应,开展体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积极引导媒体介入,开展丰富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
(五)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沟通机制。要加强体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工作信息沟通,拓宽信息渠道。各地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将新措施、新做法向省体育局“五五”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省体育局政策法规科技处)报告,使体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形成有机联系的整体,推动全省体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