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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日期:2018-03-02 15:22 信息来源: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男、女足五人制:2018年4月9日至17日;
男、女足球乙组:2018年5月5日至14日;
男、女足球甲组:2018年7月10日至19日。 
地点:周口市体育中心足球场。
二、参赛单位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甲、乙组
(二)女子甲、乙组
(三)男子组五人制、女子组五人制
四、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必须符合《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总规程》、《河南省青少年体育竞赛运动员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和《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教练员须在河南省足协注册,并持有中国足协颁发的教练员D级以上培训合格证书,方可带队指挥比赛。
(三)参赛资格
1、十一人制项目每队可报领队1名,主教练1名,助理教练2名,队医1名,运动员25名,到达赛区后确认20名运动员参赛,名单确定后不得更改。
2、五人制项目每队可报领队1名,主教练1名,助理教练1名,队医1名,运动员14名,到达赛区后确认12名运动员参赛,名单确定后不得更改。
(四)参赛(分组)年龄
1、男、女甲组:2003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2001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允许报名5人、上场3人);
2、男、女乙组: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
3、男子五人制、女子五人制组: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每名参赛运动员均不得代表两个单位参加比赛,也不得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两个不同组别的比赛。
(六)各参赛单位须为参赛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比赛前须经市、县级以上医院出具参赛运动员身体体检证明后并加盖医院公章,报到时需提交人身意外伤残医疗保险手续,否则不予参赛。
(七)各单位报名后不得更改,确认后如不参加,以弃权论处。
(八)报名或参赛不足四个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
(九)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参加反兴奋剂知识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比赛。
(十)省运会决赛前按照20%比例对参赛运动员文化课进行抽查,抽查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决赛。
五、竞赛办法
(一)十一人制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五人制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用球
1、十一人制足球比赛采用5号球;
2、五人制足球比赛采用4号球。
(三)比赛时间
1、十一人制足球比赛采取:
(1)男女甲组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2)男女乙组70分钟(上、下半场各3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2、五人制足球比赛采取:
    全场比赛自然时间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四)技术规程
1、十一人制比赛每场比赛开始前60分钟,教练员分别提交11名上场名单和9名替补运动员名单,每场比赛每队替换7名运动员,队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未填报的替补队员不得上场比赛。
2、五人制比赛每场比赛开始前60分钟,教练员分别提交5名上场名单和7名替补运动员名单,每队每场比赛不限换人次数,未填报的替补队员不得上场比赛。
3、十一人制比赛中一支队伍场上运动员不足7人时,比赛自然终止,判对方3:0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五人制比赛中一支队伍场上运动员不足3人时,比赛自然终止,判对方5:0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5: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4、十一人制比赛一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则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五人制比赛一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则另一方球队以5: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5: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5、如十一人制比赛中途退赛,所有与该退赛队的比分均为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五人制比赛中途退赛,所有与该退赛队的比分均为5:0,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5: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6、一张红牌或累计三张黄牌自然停赛一场,小组赛及淘汰赛制,红黄牌自动带入下一轮比赛和淘汰赛(如纪律委员会没有追加处罚)。比赛场上严禁暴力行为和违背体育道德言行举止,如出现严重赛风赛纪违纪现象将追加领队、主教练及本人相应责任。
7、替补席十一人制每队14个坐席,其中替补运动员9席,官员5席;五人制每队11个坐席,其中替补运动员7席,官员4席,其他人员不得入席。不在大名单的人员不得入座替补席.
8、上场比赛的十一人制运动员须穿皮面足球鞋;五人制运动员须穿软底胶钉(或碎钉),禁止穿钢钉足球鞋,上场队员必须佩戴护腿板。                                                
9、各队需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及护袜,十一人制运动员比赛服装为1号至25号,五人制运动员比赛服装为1号至14号,守门员服装要与场上队员比赛服有明显区别。
    10、比赛服装的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不得更改,不得无号、重号和使用0号。
    11、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12、比赛采用分组或循环赛制,半决赛采用交叉或同名次比赛方式,决出全部名次。
13、执行《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和《河南省足球协会纪律准则》。
(五)决定名次
——分组赛、循环赛、淘汰赛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
1、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次根据以下条件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6)如仍相等,以抽签形式决定名次。
3、根据《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总规程》的通知要求,东道主队伍直接进入前八名。
(1)十一人制甲、乙组参赛队将分A、B两组进行比赛,获得各小组前四名的队伍进入前八名,各小组前两名交叉、淘汰赛争夺前四名,小组三、四名交叉、淘汰赛争夺第五至八名。未进小组前四名的队伍,则以同名次决出排名。如东道主队伍未获得小组前四名,则获得各小组第四名的队伍将进行一场附加赛,获胜队进入前八名,东道主队伍占另一前八名席位;附加赛中输球方自然落位第九名。如东道主队伍获得小组前四名,则正常按竞赛要求进行下一轮比赛。
(2)五人制男子组参赛队将分A、B两组进行比赛,获得各小组前四名的队伍进入前八名,各小组前两名交叉、淘汰赛争夺前四名,小组三、四名交叉、淘汰赛争夺第五至八名。未进小组前四名的队伍,则以同名次决出排名。如东道主队伍未获得小组前四名,则获得各小组第四名的队伍将进行一场附加赛,获胜队进入前八名,东道主队伍占另一前八名席位;附加赛中输球方自然落位第九名。如东道主队伍获得小组前四名,则正常按竞赛要求进行下一轮比赛。
(3)五人制女子组参赛队将采取单循环进行比赛。
——小组分组办法
按照2017年第十三届省运会资格赛最后比赛名次进行分组,冠军、亚军确定为种子队,其他队伍蛇形排列落位。
六、录取名次

    
一、按《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赛后1天离会。逾期不报到者按弃权论除。
(三)赛前一天召开联席会。
八、裁判员的选派和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河南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