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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日期:2018-03-29 16:01 信息来源:
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
青少年竞技组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男、女甲组:
2018年8月1日至8日在周口市体育中心体育馆举行;     
男、女乙组:
2018年8月11日至18日在周口市体育中心体育馆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三、竞赛项目
女子排球、男子排球。 
四、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必须符合《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总规程》、《河南省青少年体育竞赛运动员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和《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18名(抵达赛区后在18人大名单里确定12名上场队员参赛)。      
(三)年龄规定:
    甲组: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者可报3人(上场2人),2000年1月1日后出生者可报15人。
    乙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按报名人数均可参加比赛。
(四)每名参赛运动员均不得代表两个单位参加比赛。
(五)赛前需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比赛。
(六)参赛教练员和运动员报到时,需交人身意外伤残保险手续,否则不予参赛。
(七)各单位报名后不得更改,确认后如不参加以弃权处理。
(八)报名或参赛不足四个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按照《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总规程》及排球项目竞赛规程规定进行。
(二)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和相关补充规定。
(三)比赛采用单循环赛制,根据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排球资格赛成绩排列序号,按照“贝格尔编排法”进行编排。
(四)比赛球网高度:男子甲组2.43米、女子甲组2.24米、男子乙组2.40米、女子乙组2.20米。
(五)比赛采用国际排联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根据2017年河南省第十三届省运会资格赛排名顺序蛇形排列,未参加资格赛的队伍不允许参赛;比赛第一阶段共分为两组,A组和B组,分别进行组内单循环,最终排出名次。A、B两组1-4名进行交叉对阵,对阵方法为:A1—B4,B1—A4;A组2、3名与B组2、3名进行抽签决定比赛对阵(A2/A3-- B2/B3、A2/A3-- B2/B3)。A1—B4和A2/A3-- B2/B3的胜者进入1/4决赛,负者争夺5—8名;B1—A4和B2/B3-- A2/A3的胜者进入1/4决赛,负者争夺5—8名。1/4决赛获胜的两支队伍争夺冠亚军,负者争夺三四名;未进小组前四的队伍进行落位排名的争夺。
(六)决定比赛名次办法:
A、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计分方式:比赛结果为3:0、3:1时,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比赛结果为3:2时,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积分高者排名在前。
B、当积分相等时,决定名次顺序为:1)胜场多者;2)C值;3)Z值。
C、当两队Z值仍相等时,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者排名在前;当三队或三队以上Z值仍相等时,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最后的名次。
(七)比赛设自由防守队员。
(八)各队须备两套(深、浅)以上统一比赛服,上衣前后要有按规则规定尺寸的明显号码和队长标志,不符合者不能参赛。
(九)周口代表队正常分组参加小组赛,周口进入小组前四名名次不变, 如果未进入前四名则自动进入该组第四名。另获得两个小组第四名的队再进行一场比赛的争夺,胜者进入另一小组的第四名,参加前八名的角逐。
(十)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参加反兴奋剂知识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比赛。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按《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总规程》规定执行。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双倍计分,参赛不足八名(含八名)减一录取,计分从高分计起。
(二)获得比赛前三名的代表队,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奖励证书;获得其他名次者只颁发奖励证书。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运动员报到时必须交验注册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逾期不到者按弃权论。
(三)赛前1天召开联席会,宣布竞赛有关事宜。
八、裁判员的选派和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九、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另行通知,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河南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