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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排球四人后排攻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日期:2018-03-29 16:04 信息来源:
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
青少年竞技组排球四人后排攻比赛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8年7月23日至30日在周口市体育中心体育馆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三、竞赛项目
排球室内男子、女子四人后排攻。 
四、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必须符合《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总规程》、《河南省青少年体育竞赛运动员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和《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报名人数:
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8名。
 (三)年龄规定:
男子: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可报3人(上场2人),2000年1月1日后出生者可报5人。
女子: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可报3人(上场2人),2000年1月1日后出生者可报5人。
 (四)每名参赛运动员均不得代表两个单位参加比赛。
 (五)赛前需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比赛。
 (六)参赛教练员、运动员报到时,需交人身意外伤残保险手续。否则不予参赛。
 (七)各单位报名后不得更改,确认后不参赛以弃权处理。
 (八)报名或参赛不足四个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
 (九)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参加反兴奋剂知识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按照《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总规程》及排球项目《排球四人后排攻竞赛规则》竞赛规程规定进行。
 (二)比赛采用单循环赛制,根据河南省青少年排球四人后排攻资格赛成绩排序,按照“贝格尔编排法”进行编排。
 (三)比赛球网高度:男子组2.35米、女子组2.15米。进攻线男子3.00米,女子2.50米。
 (四)决定比赛名次办法:
A、计分方式:比赛为三打两胜制,比赛结果为2:0时,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比赛结果为2:1时,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积分高者排名在前。
B、当积分相等时,决定名次顺序为:1)胜场多者;2)C值;3)Z值。
C、当两队Z值仍相等时,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者排名在前;当三队或三队以上Z值仍相等时,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最后的名次。
 (五)各队须备两套(深、浅)以上统一比赛服,上衣前后要有按规则规定尺寸的明显号码和队长标志,不符合者不能参赛。
 (六)周口代表队正常分组参加小组赛,周口进入小组前四名名次不变, 如果未进入前四名则自动进入该组第四名。另获得两个小组第四名的队再进行一场比赛的争夺,胜者进入另一小组的第四名,参加前八名的角逐。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按《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总规程》规定执行。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双倍计分,参赛不足八名(含八名)减一录取,计分从高分计起。
 (二)获得比赛前三名的代表队,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奖励证书;获得其他名次者只颁发奖励证书。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运动员报到时必须交验注册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逾期不到者按弃权论。
 (三)赛前1天召开联席会,宣布竞赛有关事宜。
八、裁判员的选派和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九、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另行通知,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河南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