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体育局贯彻落实〈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6 09:15 信息来源: 局政法处
豫体政〔2016〕16号
河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 河南省体育局贯彻落实 〈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体育(教体)局、省直管县(市)体育行政部门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豫发〔2016〕31号)要求,河南省体育局制定了《 河南省体育局贯彻落实 〈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0月26日


 
河南省体育局贯彻落实
《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豫发〔2016〕3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河南体育系统依法行政,完成2020年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针对当前我省体育法治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体育工作的各个方面,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体,为体育发展更好地服务健康中原建设,为加快实现体育大省向体育强省转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建设目标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把体育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体育行政部门,做到体育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体育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体育法律法规严格公正实施。在全省体育系统建立起服务型行政执法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提高体育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体育改革发展和解决体育领域问题的能力。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体育职能
  1.深化体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继续全面清理体育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体育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做好已取消和下放体育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严格控制新设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对保留的体育行政审批事项,合法合规简化手续,推行一个窗口办理,积极探索互联网+便民服务,提高行政效能 。
  2.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
  省辖市、县(区)体育行政部门及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相关事业单位,要全面梳理行政职权、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2016年底完成编制并公布体育部门权力清单。同时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建立体育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在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等事项变更后,要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实行统一的体育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的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 。
  3.优化体育部门组织结构
  深化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运动项目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体育部门内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体育行政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体育协会之间的职责、关系。强化省体育局在全省公共体育服务方面的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提升市县体育部门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4.加强体育市场监管
  对以健身、竞技和其他体育活动为内容的经营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监督。重点加强对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做到透明、规范、高效,杜绝安全事故,探索“智能”监管。加强体育社会组织、体育企业、从业人员的诚信建设。
  5.创新社会治理
  创新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方式,大力引导和扶持各类体育社会团体发展,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稳步推动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推进协会与政府脱钩,实现协会实体化。支持和发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加强监管和规范网络体育社团、社群,引导其健康发展。
  6.优化公共体育服务
  加快建设水平较高、内容完备、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以“互联网+体育”为支撑,以智慧体育综合服务为抓手,整合我省体育信息资源,建设河南省智慧体育综合服务平台,打造集健身教学、场馆信息、竞赛服务、体育产业、运动处方等为一体的综合网络服务体系。制定结构合理、内容明确、符合实际的公共体育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制度,完善资金保障、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配套政策。
  (二)完善体育法律制度体系

  1.完善体育立法体制机制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强化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恪守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立法信念,提高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通过网络、报纸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体育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2.加强重点领域体育立法
  深入研究河南体育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从制度建设层面提出对策措施。消除制约体育消费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促进体育消费。完善体育赛事活动、体育市场培育、体育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鼓励和支持各地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有特色、有针对性的体育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17年推动《河南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
  3.加强体育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
  严格执行体育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好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程序。实行体育部门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制度。体育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体育规范性文件,要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及时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强化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2017年底前,要完成对现行体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体育管理依法决策
  完善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体育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按照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的要求,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探索建立公众参与平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体育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加强智库建设,建立体育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体育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继续做好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其有效推进依法行政的作用。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体育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四)加强体育部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1、牢固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
  切实转变行政执法理念,认真落实年度河南省体育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方案,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提升执法效果。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各级体育部门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纠正和依法追究体育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行为,着力预防和纠正重许可轻监管、只许可不监督的倾向。公正文明履行执法职责,推动体育法律法规落实。
  3、完善、创新服务型体育行政执法体系和方式
  选准突破点,不断改进和完善体育行政服务体系。要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全面梳理和公开基层公共服务事项;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积极推进一站式办理,有条件的市、县(区)可以探索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表等服务模式;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的事项,探索“书面承诺公示制”、“缺件备忘制”;探索“互联网+行政执法”,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体育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平台。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明确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按照各级政府法制部门的要求,体育部门要梳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主体,明确执法事项,细化执法流程,2016年底前,体育部门要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并对行政执法人员强化岗位培训和考核。
  2、加强执法与监督
  加强对体育法律法规、体育部门法定职责的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体育部门依法履职的氛围。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探索行政指导、示范服务、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执法手段,支持综合执法及其他执法部门依法在体育领域执法。切实履行《河南省体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2016年底前全省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确定并公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严格执行重大体育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
  (六)强化体育权力制约和监督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各级体育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省体育局党组要在省委领导下,各地体育部门党组(党委)要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完善体育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建立系统内上级体育部门对下级体育部门的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建立省体育局系统干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七)全面推进体育政务公开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体育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
  (八)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建立和完善多元化体育纠纷解决机制
  针对体育纠纷增多和维权救济的需要,发挥各类纠纷处理方式的不同作用和互补功能,依法化解体育领域的矛盾和纠纷。指导单项体育协会建立和完善内部纠纷处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行为。
  2、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各级体育部门要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要重视与法院、信访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工作的协调机制,共同解决行政争议,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各级体育部门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被诉体育部门负责人要积极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体育部门负责人应当出庭。依法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切实保障行政应诉工作经费、装备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 。
  3、强化行政调解工作
  按照《河南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在全省体育系统深入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
  4、加强信访工作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积极推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具备网上受理条件的地区,要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审理进度和审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积极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九)全面提高体育部门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对全省各级体育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将体育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作为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体育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和与体育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或讲座。健全全省体育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体育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体育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2、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全省各级体育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体育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依法律、循程序、主动接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依法履职。要自觉在法律框架内开展体育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体育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将执法过程变成普法过程,使体育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工作安排
  贯彻落实工作从2016年底开始,到2019年年底结束,分为三个步骤。
  1.准备阶段:2016年底,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体育部门按照当地党委政府要求,结合本意见,制定本地区的贯彻落实具体工作方案。
  2.实施阶段: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制定工作计划,逐项推进落实,认真组织实施。省体育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推动各地体育部门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3.总结阶段:2019年下半年各级体育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全面、系统总结体育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国家体育总局将制定总结验收标准,对全国体育系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总结验收。
  四、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体育部门党组(党委)要把贯彻落实本意见和推进依法行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提供经费保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级体育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当地政府和上一级体育部门报告上一年度体育法治建设情况,省体育局每年第一季度向省政府和国家体育总局报告上一年度全省体育法治建设情况,报告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二)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各级体育部门要强化推进落实“一平台、两抓手、一带动、一考核”为主体的“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通过建立依法行政网络督导平台、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省体育系统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各级体育部门党组(党委)要将体育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考核指标,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将依法办事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要引导和监督本部门干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知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体育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和省体育局实施意见的学习。可以通过召开动员会、举办培训班、印发学习材料等多种形式,将体育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具体举措等,宣讲到每名体育工作人员。要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体育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