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体育局“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第47项管理措施

发布日期:2018-12-29 15:34 信息来源: 局政法处

一、“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名称和改革方式

“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名称:第47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改革方式:优化准入服务

二、具体管理措施

(一)下放管理权限。经营高危险体育项目许可权限已于2013年下放至省辖市、省直管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目前十八个省辖市除个别地方外,该许可权限已经下放至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我局认为该权限应当统一下放至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对应的行政处罚权一并下放,便于开展对该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二)推广网上业务办理。目前该事项已经基本实现在河南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审批,今后将大力推广网上业务办理,提高办事效率。

(三)压缩审批时限,将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

(四)精简审批材料,在线获取营业执照等材料。

(五)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六)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