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体育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1 16:30 信息来源: 局政法处

豫体政〔2018〕7号


各省辖市体育(教体)局、省直管县(市)体育行政部门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省体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河南省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豫法政〔2018〕1号)和《 河南省体育局贯彻落实 〈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实施意见》(豫体政〔2016〕16号)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深化认识,突出重点,压实责任,努力推动我省体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就做好2018年度省体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体育职能

(一)深化体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抓住与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事项,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大网上审批事项动态管理,争取实现全省体育系统网上审批全覆盖;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推进依申请权力事项的网上办理,逐步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持续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完善动态管理,不得在清单之外变相行使职权;规范省体育系统行政处罚,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罚没财物依法处理规定。

(三)优化体育部门组织结构。深化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运动项目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体育部门内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体育行政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体育协会之间的职责、关系。强化省体育局在全省公共体育服务方面的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提升市县体育部门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体育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做到透明、规范、高效,杜绝安全事故,探索“智能”监管。加强体育社会组织、体育企业、从业人员的诚信建设。

二、建立健全省体育系统依法决策机制

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范决策流程。探索建立公众参与平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体育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加强智库建设,建立体育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体育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豫政 〔2015〕81号)继续做好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其有效推进依法行政的作用。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三、深入推进体育部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持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坚持以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着重加强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督促、指导和服务,切实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提升执法效果,推进体育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级体育部门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纠正和依法追究体育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行为,着力预防和纠正重许可轻监管、只许可不监督的倾向。公正文明履行执法职责,推动体育法律法规落实。

(三)做好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工作。在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中,开展有针对性的行政指导,积极预防、减少和纠正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积极推进行政调解,规范行政调解行为,认真做好行政调解案卷的立卷归档。

(四)完善、创新服务型体育行政执法体系和方式。不断改进和完善体育行政服务体系。要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全面梳理和公开基层公共服务事项;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逐步构建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体育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平台。

(五)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在全省体育系统通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加快提升我省体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健康中原”和体育强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各级体育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和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情况,及时对现有行政执法权责进行梳理调整,确保权责事项的实用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按照国家和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省各级体育部门工作实际,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优秀案卷评选工作。

(三)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加大对执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体育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加强重点领域体育立法。深入研究河南体育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从制度建设层面提出对策措施。消除制约体育消费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促进体育消费。完善体育赛事活动、体育市场培育、体育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鼓励和支持各地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有特色、有针对性的体育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快推动《河南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

(二)加强体育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严格执行体育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好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程序。体育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体育规范性文件,要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及时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强化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各级体育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省体育局党组要在省委领导下,各地体育部门党组(党委)要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社会监督。完善体育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建立系统内上级体育部门对下级体育部门的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建立省体育局系统干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七、全面推进体育政务公开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体育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充实和完善“河南体育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内容,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和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水平,规范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做好信息发布审核。

八、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建立和完善多元化体育纠纷解决机制。针对体育纠纷增多和维权救济的需要,发挥各类纠纷处理方式的不同作用和互补功能,依法化解体育领域的矛盾和纠纷。指导单项体育协会建立和完善内部纠纷处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行为。在全省体育系统深入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各级体育部门要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要重视与法院、信访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工作的协调机制,共同解决行政争议,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各级体育部门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依法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切实保障行政应诉工作经费、装备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 。

九、全面提升体育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对全省各级体育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将体育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作为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体育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和与体育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或讲座。健全全省体育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体育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

(二)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全省各级体育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要自觉在法律框架内开展体育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体育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将执法过程变成普法过程,使体育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体育部门党组(党委)要把贯彻落实本意见和推进依法行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提供经费保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级体育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当地政府和上一级体育部门报告上一年度体育法治建设情况,省体育局每年第一季度向省政府和国家体育总局报告上一年度全省体育法治建设情况,报告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二)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各级体育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一平台、两抓手、一带动、一考核”为主体的“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通过建立依法行政网络督导平台、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省体育系统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各级体育部门党组(党委)要将体育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考核指标,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将依法办事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要引导和监督本部门干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知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