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新:今年扫黑办工作要做到“十抓”

发布日期:2019-01-31 17:45 信息来源: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1月28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主持召开全国扫黑办第5次主任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一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议题,研究近期扫黑办工作。

会上,陈一新指出,今年扫黑办工作要做到“十抓”:

0抓全年思路谋划


今年是专项斗争的中期,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黑恶势力企图隐身变色、躲避锋芒的“蛰伏之年”,也是扫黑除恶难度累积、瓶颈显现的“攻坚之年”。扫黑办要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明确今年专项斗争工作目标任务:

——目标要求上,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目标要求,紧扣“深挖根治”这个阶段性目标要求。


——重点任务上,明确“三个紧盯”,即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

——主攻方向上,推动打击“显性”黑恶势力向深挖彻查“隐性”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延伸;打好侦查抓捕“攻坚战”向打好起诉审理“法律战”延伸;打击惩处涉黑涉恶犯罪向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延伸;依法严打向打击与整治并重延伸。


02 抓阶段性工作推进



专项斗争阶段性特征很鲜明,每个阶段都会碰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新情况,完善策略方法,抓紧抓实阶段性工作,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全面纵深发展。


——要筹备召开半年度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就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

——要定期不定期开扫黑办主任会议,及时研究阶段性突出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思路举措。

——要组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包括办好扫黑除恶重大法律政策研讨班,就某些法律政策瓶颈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破题之策。


03 抓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是做好扫黑办工作的基本功。要把调查研究作为扫黑办的常态化工作,置于各项重要决策部署谋划之初、贯穿专项斗争全过程,坚持分片调研、专题调研、随即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


——上半年和下半年要各组织开展一轮分片调研,采取“蹲一省带一片”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全局性情况和共性问题,为召开专项斗争推进会和理清明年工作思路作准备。

——针对专项斗争表现出来的共性、关键性问题,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分析问题、找准症结,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

——要多开展一些随机调研,不预设路线,不事先打招呼,不先亮身份,深入基层真实了解情况,直接听取群众真实反映,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提高指导工作的靶向性。


04 抓典型引路



做好扫黑办工作,要善于发现典型、推广典型。要分地区、分领域、分行业推出一大批重磅典型,加大对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力度,化一地经验为全国财富。


——要树立地区典型,把树立一批扫黑除恶工作先进地区作为一项创新举措来抓,建立一套评价标准体系,鼓励引导各地加大斗争力度,掀起一波又一波强大攻势,夺取专项斗争更大胜利。

——要树立领域行业典型,在扫黑除恶、“打伞”、“打财”、侦办大要案、行业整治、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分别推出一批典型,不断提升专项斗争工作水平。


05 抓督导推进



督导是推进专项斗争的重要法宝。要认真总结第一轮中央督导的经验,坚持把督导作为推进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创新完善督导机制,深化严督实导,推动专项斗争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要精心组织开展第二、三轮中央督导工作,对22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督导,确保上半年实现中央督导全覆盖。办好中央督导和“回头看”工作培训班,做好中央督导各项服务协调工作。对中央第一轮督导的10个省市,要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要深入实施督导专员制度,加强对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落实情况、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查办以及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进行专项督导。

——要完善通报、约谈、督办等制度,倒逼工作落实,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要督促各地参照中央做法,加大各层级督导力度,增强督导实效。


06 抓战果通报



战果通报是传导专项斗争压力的有效方式。要坚持“抓省促市”、“抓市促县”,把通报省级进展的全面情况延伸到通报地市级进展的若干重大情况,倒逼后进地区迎头赶上,提高专项斗争整体水平。


——要延伸通报战绩不佳的地市,盯住重大案件办理、“打伞”“打财”进展情况,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工作进展迟缓的,要予以通报。

——延伸通报攻坚不力的地市,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案件,久拖不决、久攻不克的,要予以通报。

——延伸通报群众不满的地市,对专项斗争群众满意度低的,要予以通报。

——要追求无水分的战果,对专项斗争战果每季度排前3名的地区,全国扫黑办要组织力量赴实地明查暗访、抽查核查,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要责令纠正并严肃问责。


07 抓重大线索管理平台建设



建好全国扫黑除恶重大案件线索管理平台,是关系专项斗争可持续、有长效的基础工程。要实现重大线索信息联通共享、重点案件办理动态跟踪、群众反映实时掌握,确保为期3年的专项斗争有线索、可持续发展。


——对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和重点关注的案件,要全部入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各地线索核查及案件查办情况,全国扫黑办要定期不定期组织抽查,防止专项斗争“运动化”、“一阵风走过场”、“雨过地皮湿”。

——针对线索核查慢、质量不高的问题,要完善集中核查机制,落实分级核查责任制,明确举报线索的核查责任。


08 抓考核考评



要用好考评这根“指挥棒”,建立完善专项斗争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专项斗争的进度、效果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要把地市一级开展专项斗争情况作为对省(区、市)专项斗争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参数,形成重抓地市一级的鲜明导向。

——要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开展市域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真正把评判的“表决器”交到群众手中。

——要注重考评成果的运用,建立年度通报表扬制度,适时召开专项斗争年度表扬通报会,激励先进,鼓舞士气。


09 抓宣传引导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要打好实体仗,还要打好舆论仗。要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充分用好政法网络新媒体矩阵,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提高宣传效果。


——大力宣传专项斗争的重大部署、重大战果,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的坚强决心;

——大力宣传专项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讲好扫黑除恶英雄故事,让人民群众为奋战在扫黑除恶一线的干警点赞。

——创新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激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热情。


10 抓扫黑办自身建设,提升干部能力素质



扫黑办是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枢纽,自身建设水平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专项斗争成效。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兴学习、创新、务实、奉献之风,创造性开展工作,做到参谋有道、指导有力、协调有方、落实有效。

——要办好全国各地扫黑办主任研讨班,加强政策业务能力培训,开展经验交流,相互借鉴学习。

——要优化扫黑办力量配置,加强专业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增强抓落实本领。

——要加强上下沟通协调、对接配合,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确保扫黑办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