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今年两会释放了哪些安全保密信号?

发布日期:2019-03-21 09:25 信息来源: 保密观

春回大地,盛会启幕。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如何激活安全保密事业澎湃动力,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工作报告、基础性法律权威发声

政府工作报告

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中,提出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这一点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已提及,连续两年成为国家层面力保民生的重点事项。

而保护个人信息的说法,早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已出现。3月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张业遂披露,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列入本届人大立法规划,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和起草,争取早日出台。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回顾过去一年主要工作,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在立法工作重要位置,修改了反恐怖主义法、国家情报法等,今年将加快推进国家安全等领域立法,完善国家机构有关法律制度。

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

对于2019年主要任务,政协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委会将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议政建言,运用双周协商座谈会、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形式,就个人信息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协商咨政。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最高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个人信息、利用网络窃取商业秘密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8907件,依法审理张凯闵等85人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严惩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新型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最高检积极参与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3929人,同比上升29.3%;

会同公安部加强境外执法司法合作,郭世闵、席欢等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

起诉利用网络赌博、传播淫秽物品、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15003人,同比上升41.3%;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起诉侵犯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犯罪8325人,同比上升16.3%。

表决出台外商投资法

该法作为我国外商投资领域第一部统一的基础性法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活动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同时,该法明确对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进行安全审查。

个人信息保护迎来关注高峰

今年有至少50余名代表委员提出了相关提案议案或建议,近年来,随着该领域话题持续升温,关注点也从呼吁尽快立法监管延伸至更深层面。

加强App越界收集信息治理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移动党委书记、董事长魏明:目前法律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原则、范围、方式界定不明确,应禁止经营主体取得与自身业务没有关联性的信息授权,对App越界收集信息要采取联合执法。

明确数据所有权

全国政协委员、公安部原副部长陈智敏:信息泄露事件发生后,由于数据权属不明,缺乏法律依据,处理起来会非常难,建议赋予数据资产属性,明确社会、企业、个人权属。

建立个人信息分级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正国:建议将个人信息分为一般信息和敏感信息,再根据等级对信息的收集、处理、共享、转让予以规定。涉外个人信息保护案件可借鉴欧盟立法经验,通过开具巨额罚单约束境内外信息处理主体。

研究推行个人信息保护官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科院副院长张兆安:在美国,很多大型公司都设有首席隐私执行官,德国也要求其企业设立数据保护顾问,评估企业的隐私、数据保护政策和执行情况,建议我国研究推行个人信息保护官的可行性。

建立第三方监管机构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连玉明:建议设立由政府主导的第三方监管机构,针对司法保护薄弱的问题,应加强检察机关在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方面的公益诉讼,特别是对侵害众多公民个人信息权的行为,以及相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等情形。

成立个人信息保护组织

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副主席蒋颖:需要建立一个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组织,来统一和协同国内外法律法规,同时还可利用其与国外机构加强互动,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让我国法律法规与国外实现互认,使跨境数据在相对安全的区域中传输。

网络安全议题持续走红

全国两会,网红话题依然离不开科技与互联网,大数据已连续6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人工智能于2017年首次“入围”,今年工业互联网也写入其中,衍生的网络安全议题愈加纷呈。

将“安全大脑”打造成国之重器

全国政协委员、360集团董事长周鸿祎认为,大安全时代的网络安全,没有一个企业或政府可以独自应对,建议把运营商、科研单位、以及国企和民间的网络安全研究单位联合起来,共建网络安全大脑,分别从国家、城市、家庭层面解决未来网络安全问题。

加强暗网监管应对黑产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信息中心主任张野表示,希望有关部委深入研究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做法,加强暗网治理技术手段研究,加强传统技术与行政执法手段结合,加强政府与网络安全企业合作,成立专门研究团队,尽快形成适应我国网络空间治理需求的暗网管控技术能力。

推进安全产业与工业制造业协同创新

全国人大代表、华工科技董事长马新强表示,大部分企业引入了大量与生产制造相关的应用系统,产生的数据和文档具有高度保密性、敏感性,应制定工业数据保护法,同时在重要工业城市加快推动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基地建设,促进关键技术及成果应用。

成立国家大数据管理中心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晟航通广科贸有限公司经理孙昌隆提议,成立国家大数据管理中心,由其管理所有数据出入口,拟定数据标准体系,组织实施开放、交易、应用等相关工作,协调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应急协调等。

健全人工智能产品与应用安全测评

全国政协委员、启明星辰首席执行官严望佳表示,应在直接影响国计民生和公共安全的关键领域建立人工智能应用的准入审查机制,同时开展安全评估技术研究,推动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明确安全评估指标、方法和要求,建立安全测评流程与管理规范。

商业秘密不容小觑

随着企业间竞争加剧,围绕商业秘密的侵权和保护纠纷日益增多,也引出了代表委员们不少思路建言。

加快制定商业秘密保护专门法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马一德表示,科技公司大约60%的创新成果最先以技术秘密方式存在。许多发达国家和大型跨国企业将商业秘密作为指责甚至制约对手的武器,制定商业秘密保护专门法,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竞争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应对国际竞争新形势的需要。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也建议,完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明确商业秘密构成、保护范围、举证责任分配、鉴定范围,对商业秘密案件审理中的保密问题、竞业禁止、择业自由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协调等作出规定。

树立商业秘密刑事“强保护”意识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华谊集团总裁王霞表示,竞争对手多以间接非法方式获取商业秘密或合法获取后非法使用,有必要以“强保护”的价值导向指导司法实践,但刑事“强保护”并不代表刑罚的滥用,而是利用刑事司法保护的便捷性、强制性、效率性优势,这也有助于尽快建立全方位的商业秘密司法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