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代表队获全运会广场舞展演三等奖

发布日期:2021-09-01 15:09 信息来源: 大河报

  8月31日,从河南省体育局了解到,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展演项目历经线上参赛、网络投票、线下评审后圆满收官。来自河南省巩义市的鲁庄镇小相村代表队,获得广场龙舞分项农村乡镇组三等奖。

  此次全运会群众赛事活动广场舞展演分为健身舞、健身秧歌(鼓)、广场龙舞三个分项,各设城市街道(社区)组、企事业单位组和农村乡镇组三个组别,共九个小项产生一等奖9个,二等奖27个,三等奖34个。共吸引了来自全国的124支队伍,1904名运动员共舞赛云端,突破了广大广场舞爱好者们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参赛限制,并借助互联网平台由广大网友点赞投票产生人气奖,形成线上线下互动。截止比赛结束,广场舞总投票数16774277票。

  为积极参加本届全运会群众赛事活动展演项目,河南省在7月份专门组织了全省选拔赛,经过层层选拔,最终共选拔出6支队伍代表河南省参加第十四届全运会广场舞3个项目6个组别的全国决赛,分别是健身舞城市街道(社区)组、健身舞农村街道组、健身舞企事业单位组;健身秧歌(鼓)城市街道(社区)组、健身秧歌(鼓)农村街道组;广场龙舞农村街道组。参赛人员来自全省不同地区和行业,共80余名运动员参加了展演。

  最终,河南省巩义市鲁庄镇小相村代表队获得广场龙舞分项农村乡镇组三等奖。河南省巩义市鲁庄镇小相村代表队获奖,让全国人民看到了河南农民的精气神,既鼓励传承了龙舞这项中国传统体育项目的精神,又进一步推动了农村体育的蓬勃发展,展现了乡村振兴给农民带来的满足感和幸福感,让基层文体工作者信心满满。

  省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全运会我省参加群众类赛事取得的成果,充分展现了我省在全民健身工作深入普及推广的新面貌。此次通过线下广泛参与、线上集中展示评审的方式,使广大群众多渠道关注体育、参与体育、享受体育,将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参与度,推动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新形式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