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124096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2-16 15:45 信息来源: 局办公室

尊敬的史展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河南省体育综合训练中心项目建设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体育事业发展的关注支持。省体育局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省委、省政府关心重视下,省体育综合训练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于2013年列入《河南省建设体育强省规划纲要(2013-2020年)》(豫政〔2013〕49号),2016年列入《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豫政〔2016〕22号),2018年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由于各种因素,“十三五”期间项目未能开工。今年,该项目列入了《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豫政〔2021〕13号)。

  近年来,省体育局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郑州市等多次沟通、反复论证,就项目建设必要性、功能定位达成一致,并共同召开协调会议推进项目前期工作;2020年10月省体育局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签订《河南省体育综合训练中心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初步确定了项目选址和建设用地;对周边省市进行了调研,委托同济大学对项目建设进行了调研论证,形成了前期研究报告和概念性建设布局方案。

  一、项目规划原则

  坚持“资源整合、配套建设、节省投资、注重实效”原则,与郑州市政府统筹协调,在大型公共体育场馆上统一布局,共谋、共建、共享。一是项目选址上注重布局均衡,结合郑州市的西、北、东部区域已建有郑州奥体中心、省体育中心、中原网球中心、航海体育场的现状,项目在郑州东南区域(航空港区)选址,在全市形成协调互补,覆盖郑州市重点发展区域,助力城市全面发展。二是项目功能上突出场馆互补,项目规划的自行车馆、射击馆、冰上运动馆、棒垒球场、体育博物馆和专业训练场馆等均为郑州市乃至河南省缺乏和急需的场馆设施。三是建设内容上避免重复建设。鉴于郑州已建有郑州奥体中心体育场(6万座)和游泳馆(3000座)、省体育中心体育场(5万座)和游泳跳水馆(3000座)、航海体育场(3万座),项目不再规划大型体育场和竞赛功能的游泳跳水馆。

  二、项目建设选址

  经过对郑州周边多方调研考察,并征求郑州市政府和航空港区意见建议,项目拟选址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实验区北部片区,豫州大道西侧,创智大街南侧,洞庭湖路北侧,规划建设用地共1252.8亩。该选址主要优势:一是区位优势好,位于航空港区北部空港新城核心板块内,周边单位和人员集聚,有利于发挥项目功能和提升场馆运营能力;二是周边设施完善,公共交通发达,周边三条城市主干路和轨道交通11号线环绕,具备举办大型赛事活动人员集聚和疏散条件;三是建设难度低,空港新城核心板块城市设计已明确选址用地为体育设施用地,纳入航空港区近期开发边界,完成了拆迁,立项后即可开工建设。

  三、项目功能定位

  根据我省实际,项目定位为国内一流的以专业训练为主,兼顾体育竞赛和全民健身,集专业训练、体育竞赛、全民健身、体育产业、文化交流等功能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体育设施,充分体现出多功能、复合型的发展理念,既有利于场馆的充分利用和长远运营,也有利于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

  四、项目建设内容

  经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初步论证,建设按照“两轴一带七中心”的整体布局(两轴:生态体育横轴、综合训练纵轴,一带:主题景观带,七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竞技中心、室外训练中心、室内训练中心、教育康复中心、运动员交流中心、后勤生活中心),具体建设项目有竞赛场馆(综合体育馆、自行车馆、射击馆、冰上运动馆、棒垒球场)、训练保障场馆(篮排球训练馆、室内田径馆、乒羽训练馆、体操训练馆、游泳训练馆、武术训练馆、击剑训练馆、重竞技项目训练馆、射击飞碟项目训练场、射箭训练场、棒球训练场、垒球训练场、运动员体能训练及医疗康复科研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全民健身馆、体育博物馆、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极限活动场、门球场、自行车骑行道、健身步道、健身器材活动场、儿童活动场)等三大部分,以及宿舍楼、餐厅、教育文化中心、交流中心等生活配套设施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4.67万平方米。

  尊敬的史展翔代表,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提案建议,进一步提高认识和政治站位,认真搞好顶层设计,加快推进项目落实,加强检查督导推进。进一步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郑州市加强沟通协调,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感谢您对全省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省体育局体育经济管理处(审计处)

  联系电话:0371—63862513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