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124095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0-26 10:34 信息来源: 局办公室

尊敬的史展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体育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的提案》收悉。您的建议体现了您关心人民健康、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的情怀,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体育事业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省体育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体育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积极推进体育强省和健康中原建设,统筹落实群众“六个身边”工程建设各项工作,推动了我省群众体育各项工作的不断提升。但是,由于我省人口多、底子薄,全省体育事业发展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全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在均等化、普惠化和覆盖率方面还存在不足。具体是城乡之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农村体育组织建设落后,农村地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滞后;农村活动场所体育器材品种比较单一,设施老化落后;县(市)级城区“两场三馆”覆盖率还不是很高等。这与广大农民群众快速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美好生活追求不相匹配,现有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满足不了农民群众的需求,需要我们花大力气加以解决。我局完全赞同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认真分析、深入研究您提出的建议,加强农村体育工作力度,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资金支持和项目倾斜,实现全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均等化发展。在以下几方面进行落实。

  一、健全农村体育组织。在行政村培养和建立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的农村体育骨干队伍,发挥其对开展农村体育活动的组织、带动和指导作用,以体育骨干的传帮带促进农村体育发展。

  拓展乡镇综合文化站和行政村文化室(中心)的体育服务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乡镇依法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单项体育协会、农民体育协会等,壮大农村各类体育组织和体育活动站(点)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体育下乡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遍布乡村、科学有效、机动灵活的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网络。

  二、抓好农村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借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农村建设的有利契机,结合农村民俗文化,依据农民的兴趣,结合农业生产的规律,利用农闲时节、“中国农民丰收节”、春节等时间节点大力开展农民篮球赛、广场舞、武术、趣味运动会等农民特色体育赛事活动,使农村体育活动逐步制度化、趣味化、多样化,不断丰富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农民参与度。

  三、加强农村体育设施建设。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农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借助扶贫攻坚,不断完善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省体育局每年安排省本级体彩公益金的70%用于建设行政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体育健身工程、户外全民健身工程、多功能运动场、登山休闲步道、体育公园等农村体育设施的建设。今年,在抓好农村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的同时,积极顺应群众科学健身需求,安排资金实施行政村全民健身提质工程,推动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和服务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农民群众对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服务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开展农村地区科学健身指导。今年在全省继续开展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走基层、送健康”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各地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走进乡村,开展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方法培训、关爱农民健康志愿服务、健康生活方式讲座等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满足广大农民不断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体育事业的关爱、支持!

  联系人:张天增 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联系电话:0371-63862539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