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省体育局在郑州举行《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修订)》论证座谈会,副局长孙晓红主持会议。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法规处、省司法厅社会文化立法处相关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袁钢、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治研究基地教授张笑世、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教授陈元欣到会指导。省体育局机关相关处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部分省辖市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和省级体育社会组织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省体育局政策法规科技处处长林星介绍了《河南省体育条例(修订)》调研、起草和征求意见情况。条例修订过程中,省体育局收集整理现行有效的体育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性文件60余部,制定了调研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了解我省体育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广泛征求省直部门以及省体育系统各单位、各地市体育部门、体育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社会群众等意见建议,先后收集到各类意见建议108条。各位专家学者和与会人员逐条逐句审议了条例文稿,结合各自研究方向和工作领域进行深入研讨和交流互动,就条例可行性、实效性、架构、内容、表述用语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并就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保障条件、监督管理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明确既要对《体育法》有关内容进行细化,也要体现河南特色。
会议认为,《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的修订是深化依法治体,完善我省体育法治建设的需要,更是紧跟《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最新修订,规范引领河南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切实有效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会议要求,立法起草小组要认真研究,合理采纳相关专家学者和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同时也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深入考虑怎样落实、谁来落实,怎么推动、谁来推动等问题,深入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提高立法质量,为建设体育河南、体育强省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