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体育发展基金会

河南省体育发展基金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11-11 10:03 信息来源:

河南省体育发展基金会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全面提高河南省体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应对各种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科学有序、高效迅捷的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最大限度维护基金会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5号)和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河南省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预案适用范围

(一)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二)发生危及基金会的重大公共事件;

(三)基金会组织参与的活动或项目发生重大问题;

(四)其他社会组织发生可能影响基金会正常发展的重大舆情;

)其他涉及基金会的重大事件。

第二条 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原则上由基金会理事长任组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副组长,秘书处全员参与,综合部、财务部相关人员为成员。

(二)工作职责

1.秘书处、各职能部门第一时间掌握有关信息及事态变化情况,及时沟通汇报。

2.领导小组迅速确定处理目标和原则,研究落实处置方案,并随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对策。

3.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应承担的责任,督促各部门按照应急对策开展工作。

4.落实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具体职责,督促其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具体工作。

5.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研究上报相关情况,防止事态扩大蔓延。

6.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注册管理部门汇报。

7.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注册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8.建立安全应急演练制度。基金会依据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应对突发事件的活动。通过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应急资源,达到锻炼队伍、理顺机制、科普宣传等目标。

第三条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启动

(一)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将事件情况上报秘书长,由秘书长按照工作程序报告理事长。如遇特殊情况可直接上报理事长。

(二)理事长在接到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负责事件情况核实并决定启动基金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开展应急方案制定,应急措施应对和落实。

(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全天候值班制度。

(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开展应急措施,并视事态进展,将处理意见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等单位。

(五)抓好防范工作,做好提前预警。涉及体育业务工作,按照《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体育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关于健全和完善体育总局系统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应急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体宣字〔2017〕28号)和省体育局有关规定判断紧急事态情况,及时处理上报;涉及社会组织和基金会管理的,按照社工部、民政部和省委社工部、省民政厅有关文件要求判断事态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

(六)根据基金会人事变化情况,每年年初制定具体应急工作计划,在办公区域明显位置张贴,要求响应及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四条 本预案解释权归河南省体育发展基金会。

第五条 本预案自理事会批准之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