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体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26号)有关规定,省体育局对2025年6月底前本机关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河南省青少年体育竞赛运动员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办法》(豫体青〔2012〕33号)等2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河南省体育经纪人管理办法》(豫体经〔2003〕1号)等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
三、《关于印发<河南省体育局信访工作规则>的通知》(豫体〔2015〕56号)等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凡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对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开展修改工作,在修改完成前暂时保留,其中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内容不再执行;对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并执行。
附件:1.河南省体育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件)
2.河南省体育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3.河南省体育局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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