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常识

发布日期:2021-03-15 08:22 信息来源: 局机关党委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上公认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个节日的确立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消费者,那么,作为消费者,我们都享有哪些权利呢?又有哪些行为是在侵犯我们的合法权益?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该采取哪些行动来合理维权呢?各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是多少?12315网上投诉有用吗?本专题小编将为大家提供最新最全面的315消费维权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在消费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三种方式:

  1、网上直接投诉;

  2、直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来投诉;

  3、打电话12315,全国热线,24小时服务,早上9点到晚上9点人工服务,晚上9点到第二天早上9点录音投诉的。

  二、投诉的成功秘诀:

  1、消费者对于投诉的期待不要太高,不要因为对方理亏而狮子大开口,使商家对于赔偿回避不及;

  2、消费者要尽早向消协投诉,并且要保留投诉物的购买收据及发生问题的不良证据,这样才能诉之有理,诉之有据。

  三、12315网上投诉有用吗?

  有用。但仍很多消费者都不相信它管用,正是这种心理让12315的实际使用效率及其低下。

  如果与商家发生了纠纷,一定要保留好相关单据或者证据,如果有过电话沟通最好,所有电话都是有记录的。真的到了需要对簿公堂的时候这些都非常重要。

  四、12315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工作程序:

  1、接待。12315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中心应当认真接待消费者以电话、书面形式、互联网或来访等形式进行的投诉、申诉、举报;

  2、登记。对消费者的投诉、申诉、举报要进行登记,对被诉方的姓名、单位名称、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违法事实及有关线索、证据要详细记载;对申诉举报人的姓名、住址及申诉要求要认真记载。举报人不愿意透露姓名和表明身份的,应当尊重其意愿;

  3、受理。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权范围内的投诉、申诉、举报,应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等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进行受理;

  4、处理。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适宜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的案件,由受理机关或管辖地工商所及时处理;对需要立案查处的案件,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职责分工,由有关职能机构办理;

  5、回复。投诉、申诉案件依法调解后,依规定程序告知投诉申诉人;举报案件处理结果,必要时可回复举报人。

  五、消费者维权时如何收集证据:

  1、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加工承揽、保管合同的文件;

  2、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

  3、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

  鉴于消费者对某些制造过程较为复杂的产品不甚了解,很难提出证据证明被告的过错,为充分保护消费者行使诉权,《产品质量法》第3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六、消费者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的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